评选范围、周期及奖项名额

评选条件

凡申报“十佳职教教师”和“十佳职教培训师”的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热爱职业教育事业,治学严谨、教风端正、勤奋敬业、为人师表。具体标准如下:

(一)高等院校专兼职教师

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,热爱教育教学工作,注重实施素质教育,善于运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,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突出。
热心社会服务、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工作,主动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事业需求开展科学攻关研究,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,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。
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坚持立德树人,教书育人成绩突出,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褒奖;在职业教育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得到业界公认,受聘于行业委员会、行指委、教指委专家等;对职业教育发展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,发表与职业教育相关的高水平论文(应有相应的论文引用率),出版关于职业教育的专著教材;承担职业教育的重要课题,具有与职业教育相关的科技发明专利等;被评为非遗传承人、时代工匠;指导的学生在全省或全国职教系统的各类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(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)。

(二)市属高职院、中职校(含技工学校)和部分企业自办的技校专兼职教师

担任本专业教学(或带徒)任务5年以上,近两年来,教学型教师在课堂授课每年不少于200课时(应不低于本单位规定的学时要求),听课学生不少于100名;科研型教师课堂教学每年不少于60课时。
勇于探索、大胆创新,在技能教学一线工作经历5年以上,主讲课程或传授技能在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,具有较强的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工作能力。
具有中级以上职称,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职业教育相关论文,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(技能方面),参加过省级以上各层次技能大赛。
在市级以上优秀教师评比中获得过综合褒奖,在行业里以个人名义命名过工作室。

(三)企业(含培训机构)人员

担任企业技能培训教学(或带徒)任务5年以上,近两年来在车间、班组传帮带徒时间每年不少于60个工作日,人数不少于20名。
指导企业员工或徒弟参与专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,在本人牵头或带领企业员工或徒弟参加的科技成果评比、职业技能竞赛、论文设计评选中,取得本系统(本行业)竞赛一等奖以上或市级竞赛二等奖以上,且该竞赛在本地区或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声誉和影响力。
从事企业内训教材开发工作,并在社会取得较好认同和使用情况,并获得相关部门褒奖。主讲课程或传授技能在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,具有较强的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工作能力,在企业实践或在生产一线工作经历3年以上,取得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实操教学或技艺传承成果。
积极进行教学条件改进或生产工艺优化,注重教学仪器或生产设备的改造和二次开发,以及相应教学实训或生产实操项目的设计和更新,能有效应用于教学或生产中,并有一定的推广价值。在本行业学术创新、管理创新、市场创新、服务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和成就。
面向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实际需求,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课题或技术服务项目,取得良好的研究成果或实际效果,或获得具有教学或产业价值的技术专利。获得企业培训其他荣誉称号的。

申报时间

各单位接此通知后,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、程序和要求,精心组织相关评选工作,于2020年4月30日前,向南京职教联合会报送候选人材料(一式四份)。

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2-2号  邮编:210024  电话:025-84736191  传真:025-84731909  邮箱:njzjlhh@163.com  备案号:苏ICP备18018951号-1

主办和版权所有:南京职教联合会  技术支持:江苏捷士达高校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